关于2016、2017级学生不及格课程重修的通知
科信教发[2018]1号
按照校历安排,将对2016、2017级学生经过补考后仍不及格的2017-2018学年上学期课程,组织安排一轮重修,具体如下:
1、重修时间:2018年4月16日至5月4日。
2、交费时间:2018年4月8日至4月13日。
3、交费流程:教务处领取、填写、审核重修申请表→财务缴费→教务处领重修听课证→持听课证参加重修。
4、注意事项:2015级第一、三学期有课程不及格的同学,可按以上时间交费,跟2016、2017级学生一起重修; 2013、2014级结业或两年内重修的学生,也可按以上时间交费,跟在校生一起重修。
教务处电话:65016107
特此通知
教务处
2018年4月3日